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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12467.3-2009 (GB/T12467.3-2009) | 中文名称 | 金属材料熔焊质量要求 第3部分:一般质量要求 | 英文名称 | Quality requirements for fusion welding of metallic materials. Part 3: Standard quality requirement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J33 | 国际标准分类 | 25.160.01 | 字数估计 | 10,188 | 发布日期 | 2009-10-30 | 实施日期 | 2010-04-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2467.3-1998 | 引用标准 | GB/T 12467.1; GB/T 12467.5-2009 | 采用标准 | ISO 3834-3-2005, IDT | 起草单位 | 机械工业哈尔滨焊接技术培训中心、哈尔滨焊接研究所 | 归口单位 | 全国焊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12号(总第152号) | 提出机构 | 全国焊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GB/T 12467的本部分规定了金属材料熔焊的一般质量要求。本都分适用于车间及现场的焊接。 |
GB/T 12467.3-2009: 金属材料熔焊质量要求 第3部分:一般质量要求
GB/T 12467.3-2009 英文名称: Quality requirements for fusion welding of metallic materials -- Part 3: Standard quality requirements
ICS 25.160.01
J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 范围
GB/T 12467的本部分规定了金属材料熔焊的一般质量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车间及现场的焊接。
5 要求评审和技术评审
5.1 总则
制造商应对合同要求和所有其他要求,会同所有设计数据进行评审。
制造商应建立一套机制,确保在工作开始前,进行生产操作所需的信息完整、可行。
进行要求评审和技术评审时,制造商应重点考虑其具备满足所有要求的能力;全部质量活动具有合
适的计划;相关文件清晰、准确、无争议;具有足够的资源来保证及时供货。制造商应保证合同与先前报
价文件之间的变化易于识别,让用户了解可能引发的程序、成本或工程方面的所有变化。
5.2中列出了在要求评审时(或之前)应考虑的典型款项。技术评审的主要内容参见5.3。技术评
审应在计划的开始阶段加以考虑。
5.2 要求评审
应考虑的方面包括:
a) 将采用的产品标准及所有附加要求;
b) 法令及法规要求;
c) 制造商确定的所有附加要求;
d) 制造商满足规定要求的能力。
5.3 技术评审
应考虑的技术要求包括:
a) 母材技术条件及焊接接头性能;
b) 焊缝的质量及验收要求;
c) 焊缝的位置、可达性及次序,包括试验和无损检测的可达性;
d) 焊接工艺规程、无损检验规程及热处理规程;
e) 焊接工艺评定所使用的方法;
f) 人员的认可;
g) 选择、标识和(或)可追溯性(如对材料、焊缝);
h) 质量控制管理,包括某个独立检验机构的介入;
i) 试验及检验;
j) 分承包;
k) 焊后热处理;
l) 其他焊接要求,如焊缝金属的铁素体含量、时效、氢含量、永久衬垫、锤击、表面加工、焊缝外形;
m) 特殊方法的使用(如单面焊时不加衬垫获得全焊透);
n) 坡口及焊缝的尺寸、细节;
o) 焊缝的施焊场所;
p) 有关工艺方法应用的环境条件(如很低温度条件或任何有必要提供保护的有害气候条件);
q) 不符合项的管理。
6 分承包
当制造流程中的某些重要环节委托分承包业务(如焊接、检查、无损检测、热处理)时,制造商应向分
承包商提供满足应用要求所必需的信息。分承包商应按制造商的要求,提供其相关工作的报告和文件。
分承包商应按照协议要求工作,制造商应保证分承包商的工作符合本部分的有关要求,其工作质量
达到规定的标准。
制造商提供给分承包商的信息应包括从要求评审(见5.2)到技术评审(见5.3)的所有相关资料。
为了保证分承包商符合技术要求,可规定附加要求。
7 焊接人员
7.1 总则
制造商应按规定的要求配置足够的、胜任的、从事焊接生产设计、施工及监督的人员。
7.2 焊工和焊接操作工
焊工和焊接操作工应通过适合的考试。
有关标准要求参见GB/T 12467.5-2009中的表1和表10。其中,表1对弧焊、电子束焊、激光焊
和气焊作出了规定,表10则对其他熔化焊方法作出了规定。
7.3 焊接责任人员
制造商应配置合适的焊接责任人员。负责质量活动的这些人员应获得充分的授权,保证可以采取
必要的行动,应当明确规定这些人员的任务及职责。
有关标准要求参见GB/T 12467.5-2009中的表2和表10。其中,表2对弧焊、电子束焊、激光焊
和气焊作出了规定,表10则对其他熔化焊方法作出了规定。
8 试验及检验人员
8.1 总则
制造商应按规定要求配置足够的、胜任的、从事焊接生产试验、检验的计划、实施及监督的人员。
8.2 无损检测人员
应对无损检测人员进行考试认可。外观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如不要求考试认可时,制造商应
证实其能力。
有关标准要求参见GB/T 12467.5-2009中的表3和表10。其中,表3对弧焊、电子束焊、激光焊
和气焊作出了规定,表10则对其他熔化焊方法作出了规定。
9 设备
9.1 生产和试验设备
应当按照需要配置下列设备:
---焊接电源及其他机器;
---坡口加工及切割设备(包括热切割);
---预热及焊后热处理设备(包括温度指示仪);
---夹具及固定机具;
---用于焊接生产的起重及装夹设备;
---人员防护设备及与所用制造方法直接相关的其他安全设备;
---用于焊接材料处理的烘干炉、保温筒;
---表面清理设施;
---破坏性试验及无损检测设备。
9.2 设备表述
制造商应有主要生产设备明细表。该明细表应表明主要设备、车间大小、产能评估等事项,如包括:
---起重机的最大能力;
---车间可装夹的构件尺寸;
---机械化或自动化焊接设备的功能;
---焊后热处理炉的尺寸及最高温度;
---轧制、弯曲及切割设备的能力。
其他设备只需规定大致总数即可,如用于不同焊接方法的焊接电源总数。
9.3 设备的适用性
设备应适合于所涉及的应用目的,并进行适当的维护保养。建议保存设备的维护保养报告。
10 焊接及相关活动
10.1 生产计划
制造商应制定合适的生产计划。
需要考虑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结构(即单件、组件及最终总装件)制造顺序的规定;
---制造结构所要求的每种工艺方法标识;
---相应的焊接及相关工艺规程的编号;
---焊缝的焊接顺序,如有要求时;
---试验及检验规程(包括任何独立检验机构的介入);
---环境条件(如防风、防雨);
---产品或部件的标识;
---合格人员的指派;
---生产试验的安排。
10.2 焊接工艺规程
制造商应编制焊接工艺规程,并确保其在生产中得到正确使用。
有关标准要求参见GB/T 12467.5-2009中的表4和表10。其中,表4对弧焊、电子束焊、激光焊
和气焊作出了规定,表10则对其他熔化焊方法作出了规定。
10.3 焊接工艺评定
焊接工艺应在生产之前进行评定,评定方法应按相关的产品标准或规程要求进行。
有关标准要求参见GB/T 12467.5-2009中的表5和表10。其中,表5对弧焊、电子束焊、激光焊
和气焊作出了规定,表10则对其他熔化焊方法作出了规定。
注:在有关产品标准及(或)规程中,可能会要求其他的工艺评定。
10.4 作业指导书
制造商可以在车间直接使用焊接工艺规程指导生产,或者使用专门的作业指导书。这类专门作业
指导书的编制应源于合格的焊接工艺规程,并且不需另做评定。
11 焊接材料贮存及保管
制造商应制定并实施可避免焊接材料受潮、氧化及损坏等的贮存、保管、标识及使用程序,这些程序
应符合供货商的建议。
12 母材的贮存
母材(包括用户提供的母材)的贮存应保证其不受到有害影响,存放期间应保持其识别标志。
13 焊后热处理
制造商对所有焊后热处理规程及实施负全部责任。焊后热处理工艺应适合母材、接头、结构等,并
符合产品标准及(或)规定要求。实施过程中要作热处理记录报告。报告应体现按照规程执行。
有关标准要求参见GB/T 12467.5-2009中的表6和表10。其中,表6对弧焊、电子束焊、激光焊
和气焊作出了规定,表10则对其他熔化焊方法作出了规定。
14 试验及检验
14.1 总则
为了保证达到合同要求,在制造流程适当环节应进行相应的试验和检验。这些试验及(或)检验的
部位和数量取决于合同及(或)产品标准、焊接方法及结构的类型(见5.2和5.3)。
注:制造商可根据需要进行附加试验,但这类试验不要求报告。
14.2 焊前检验
在施焊之前,应作下列检验:
---焊工和焊接操作工证书的适用性、有效性;
---焊接工艺规程的适用性;
---母材的标识;
---焊接材料的标识;
---焊接坡口(如形式及尺寸);
---组对、夹具及定位;
---焊接工艺规程中的任何特殊要求(如防止变形);
---工作条件(包括环境)对焊接的适用性。
14.3 焊接过程中的试验及检验
在焊接过程中,应在适宜的间隔点或以连续监控的方式做下列检验:
---主要焊接参数(如焊接电流、电弧电压及焊接速度);
---预热温度、道间温度;
---焊道及焊层的清理与形状;
---根部气刨;
---焊接顺序;
---焊接材料的正确使用及保管;
---变形的控制;
---所有的中间检查(如尺寸检查)。
有关标准要求参见GB/T 12467.5-2009中的表7和表10。其中,表7对弧焊、电子束焊、激光焊
和气焊作出了规定,表10则对其他熔化焊方法作出了规定。
14.4 焊后试验及检验
焊后应检验是否达到验收标准:
---采用外观检查;
---采用无损检测;
---采用破坏性试验;
---结构的型式、形状及尺寸;
---焊后操作的结果及报告(如焊后热处理、时效)。
有关标准要求参见GB/T 12467.5-2009中的表8和表10。其中,表8对弧焊、电子束焊、激光焊
和气焊作出了规定,表10则对其他熔化焊方法作出了规定。
14.5 试验及检验状况
应采取适当的方式表示焊接结构的试验及检验状况,如物品标识或放置卡片。
15 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
应采取措施控制不合格物品或行为,防止其被疏忽接受。当制造商进行修复及(或)矫正时,做修
复、矫正的所有工作场所应具备相应的程序说明。修复矫正后,这些产品要按原始要求重新作检验、试
验及检查。还应采取措施避免不符合项的再次发生。
16 测量、试验及检验设备的校准
有要求时,制造商应负责对测量、试验及检验设备适时校准。
有关标准要求参见GB/T 12467.5-2009中的表9和表10。其中,表9对弧焊、电子束焊、激光焊
和气焊作出了规定,表10则对其他熔化焊方法作出了规定。
17 标识及可追溯性
在整个制造流程中,应按要求保持标识及可追溯性。
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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