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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20834-2024 (GB/T20834-2024) | 中文名称 | 发电电动机技术要求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motor-generator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K20 | 国际标准分类 | 29.160 | 字数估计 | 14,190 | 发布日期 | 2024-09-29 | 实施日期 | 2025-04-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0834-2014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0834-2024中文:发电电动机技术要求
GB/T 20834-2024英文: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motor-generator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 GB/T 20834-2014
2024-09-29发布
2025-04-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GB/T 20834-2014《发电电动机基本技术条件》,与 GB/T 20834-2014相比,除结
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在范围中增加了产品标识、材料及部件存储等描述性内容(见第1章);-
删除了发电电动机、静止变频装置、静止变频装置起动、背靠背同步起动和黑起动的术语和定
义(见2014年版的3.1、3.2、3.3、3.4和3.5);
将第4章名称“使用环境条件”更改为“现场运行条件”(见第4章,2014年版的第4章);-
删除了现场运行条件中“安装在掩蔽的厂房内”的要求(见2014年版的第4章);-
更改了使用地点地震烈度的内容(见第4章,2014年版的第4章);-
将第5章名称“额定容量及主要参数”更改为“定额与参数” (见第5章,2014年版的第
5章);
增加了发电工况额定容量和电动工况额定功率的说明(见5.1);-
增加了额定电压的内容(见5.2);-
增加了发电工况额定容量不大于150 MVA时的额定功率因数要求(见5.3.1);-
增加了额定转速的内容(见5.4);-
更改了图1频率的限值(见5.5.1,2014年版的5.3.1);-
更改了计算效率时发电电动机损耗的相关要求(见5.6.2,2014年版的5.4.2);-
更改了线电压波形的总谐波畸变率(见5.8,2014年版的5.6);-
删除了两层及以上的转子绕组的温升限值要求(见2014年版的6.1);-
更改了表1备注的要求(见6.1,2014年版的6.1);-
删除了非基准运行条件和定额时温升限值的修正的具体内容(见2014年版的6.2.1、6.2.2、
6.2.3);
增加了定子温升的测量(见6.2);-
增加了温升限值的修正标准(见6.3);-
增加了温度传感器埋置深度的要求(见6.4.2);-
增加了电气连接的内容(见7.3);-
删除了定子线棒可在制造厂进行局部放电试验的内容(见2014年版的8.2);-
更改了旋转方向的描述(见9.1,2014年版的9.1);-
增加了结构强度和刚度的要求(见9.5);-
更改了日平均起停机次数(见9.6,2014年版的9.7);-
增加了发电电动机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承受满载甩负荷和最大设计转速的要求(见9.7);-
更改了振动和摆度的要求(见第10章,2014年版的9.4、9.5);-
更改了噪声的要求(见第11章,2014年版的9.6);-
删除了励磁系统(见2014年版的第13章);-
更改了磁极的相关要求(见12.5,2014年版的10.7);-
增加了磁极线圈引出线的要求(见12.6);-
增加了热套滑转子的要求(见12.8);-
增加了推力轴承和导轴承瓦的结构和几何形状的要求(见12.10);-
增加了轴承油冷却器冷却水中断的要求(见13.3);-
更改了空气冷却器及油冷却器工作水压的范围(见13.4,2014版的11.3);-
增加了板式热交换器耐压的要求(见13.5);-
增加了集电环和碳刷通风冷却的要求(见13.6);-
更改了制动块的使用寿命(见14.3,2014年版的12.3);-
更改了发电电动机各位置温度传感器的数量和位置要求(见15.2,2014年版的14.3);-
增加了灭火系统的要求(见第16章);-
更改了工厂试验的内容(见19.1,2014年版的16.1);-
增加了现场试验的适用标准(见19.2,2014年版的16.2);-
增加了机组通过15 d试运行后交接的内容(见21.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大型发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1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储能科研院、国网
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哈尔滨大电机研究所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浙富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国信溧阳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三峡
国际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
司、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方电网
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
院、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上海福伊特水电设备有限公司、东芝水电设备(杭州)有限公司、昆明电机厂有限责任公
司、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青岛瑞莱斯机械有限公司、无锡普天铁心股
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平安、王艳武、马一鸣、林雪成、陈满、夏斌强、孙玉田、骆林、赵志强、
杨梅、肖先照、刘喜泉、邹祖冰、盖斐、唐波、谢小辉、曾广移、王健军、崔一铂、张晋境、张琦雪、
冯真秋、张忠诚、吴金水、宋厚祁、刘涛、罗少煊、王向阳。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7年首次发布为GB/T 20834-2007;-
2014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发电电动机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发电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的总体技术要求,以及产品标识、材料及部件存储、工厂及
现场试验、供货和试运行及保证期的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与水泵水轮机直接连接、额定容量为 100 MVA及以上的三相、50 Hz、可逆式凸极
同步发电电动机(以下简称“发电电动机”)。额定容量小于 100 MVA的机组或频率为 60 Hz的机组
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于本文件。
GB/T 755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
GB/T 2900.25 电工术语 旋转电机
GB/T 5321 量热法测定电机的损耗和效率
GB/T 7894-2023 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B/T 11805 水轮发电机组自动化元件(装置)及其系统基本技术条件
GB/T 18482 可逆式抽水蓄能机组启动试运行规程
GB/T 25442 旋转电机(牵引电机除外)确定损耗和效率的试验方法
GB/T 36550 抽水蓄能电站基本名词术语
GB 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93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NB/T 47004.1 板式热交换器 第 1部分:可拆卸板式热交换器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25、GB/T 755、GB/T 7894和 GB/T 3655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现场运行条件
5 定额与参数
5.1 容量与功率
5.1.1 发电工况额定容量是指在额定频率、额定电压和额定功率因数下输出的视在功率,单位为
MVA。
5.1.2 电动工况额定功率是指额定频率、额定电压和额定功率因数下转轴上输出的机械功率,单位为
MW。
5.1.3 发电电动机的容量/功率应与水泵水轮机的水轮机工况输出功率和水泵工况最大输入功率相匹配。
5.2 额定电压
发电电动机的额定电压(UN)宜按如下电压等级(kV)选用:6.3、10.5、13.8、15.75、18、
20、22。
5.3 额定功率因数
5.3.1 发电电动机发电工况额定功率因数宜为:
a)额定容量不大于150 MVA,不低于0.875(过励);
b)额定容量大于150 MVA,不大于350 MVA,不低于0.9(过励);
c)额定容量大于350 MVA,不低于0.925(过励)。
5.3.2 发电电动机电动工况额定功率因数宜不低于 0.975(过励)。
5.4 额定转速
发电电动机额定转速按 GB/T 7894选取。
5.5 运行期间电压和频率的变化
5.5.1 发电电动机稳态电压和频率变化的范围按图 1分成 A和 B两个区域。根据供需双方技术协议要
求,可适当调整 A区的范围。
注:p.u.为标幺值。
图 1 发电电动机电压频率变化限值
5.5.2 运行期间电压和频率变化的其他要求应符合 GB/T 7894的规定。
5.5.3 发电电动机应能满足电动工况起动时频率变化 0 Hz~52.5 Hz的要求。
5.6 效率和损耗
5.6.1 加权平均效率
发电电动机的加权平均效率按 GB/T 7894-2023中公式(1)计算,由需方根据机组在系统中的运
行方式分别提供发电工况和电动工况的加权系数。
5.6.2 损耗
发电电动机的损耗和效率宜采用量热法测定,应符合 GB/T 25442、GB/T 5321,其损耗包括:
a)定子绕组的铜损耗;
b)励磁绕组的铜损耗;
c)铁心损耗;
d)通风损耗;
e)导轴承损耗;
f)推力轴承损耗(仅计及分摊给发电电动机转动部分的损耗值);
g)杂散损耗;
h)励磁系统损耗(如励磁变、整流器及电压调节器损耗);
i)电刷电气和摩擦损耗;
j)其他损耗(如推力轴承外循环油泵、外加冷却风机功率等相关损耗)。
注:绕组损耗 I2R、通风损耗、电机推力轴承损耗、电机导轴承损耗及总损耗的容差按 GB/T 7894确定。
5.7 电气参数和时间常数
5.7.1 电气参数如同步电抗、瞬态电抗、超瞬态电抗、短路比及时间常数等基值应以发电工况为准。
5.7.2 电气参数及时间常数等应满足 GB/T 7894要求。
5.8 总谐波畸变率(THD)
定子绕组在开路情况下,在空载额定电压和额定转速运行时,线电压波形的总谐波畸变率(THD)
应不超过 3%。
6 温度
6.1 温升
6.1.1 发电电动机在第 4章规定的使用环境条件及额定工况下,应能长期连续运行,其定子、励磁绕组
和定子铁心等的温升应不超过表 1的规定。
6.1.2 发电电动机定子和转子绝缘应采用耐热等级为 155(F)级的绝缘材料。
6.1.3 转子绝缘采用耐热等级为 180(H)级的绝缘材料时,电阻法测得的励磁绕组温升应不超过 125 K。
6.2 定子温升的测量
发电电动机定子绕组、定子铁心温升的测量要求应符合 GB/T 7894的规定。
6.3 非基准运行条件和定额时温升限值的修正
当发电电动机的额定运行条件偏离第 4章所规定的运行条件时,温升限值应按 GB/T 755的规定进
行修正。
6.4 轴承温度
6.4.1 发电电动机在正常运行工况下,其轴承的最高温度采用埋置检温计法测量应不超过下列数值:
a)推力轴承巴氏合金瓦 80 ℃;
b)导轴承巴氏合金瓦 75 ℃。
6.4.2 温度传感器埋置深度宜距离摩擦表面 20 mm~30 mm。
7 运行特性及电气连接
7.1 特殊运行要求
7.1.1 发电电动机承受不平衡电流和承受过电流的能力应满足 GB/T 7894的要求。
7.1.2 发电电动机应能承受同一输水系统其他机组甩负荷引起的短时过负荷和快速升速的影响,但短时
过负荷最大不超过额定负荷的 150%。
7.1.3 发电电动机在电动工况运行时应能承受 150%过转矩,持续时间为 15 s而不失同步。
7.2 电动工况起动方式
发电电动机在电动工况起动时应满足静止变频装置(SFC)起动和背靠背同步起动的要求。
7.3 电气连接
发电电动机的同步并入电网、接地、中性点引线、相序和定子绕组应符合 GB/T 7894的规定。
8 绝缘系统
8.1 发电电动机定子线棒(线圈)常态介质损耗角正切值及其增量的限值应符合表 2的规定。
8.2 如果受绕组设计结构限制,导致上层绕组嵌装后(打完槽楔)无法分组进行耐电压试验,可不进
行此过程的耐电压试验。
8.3 绕组的绝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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