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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24768-2009 (GB/T24768-2009) | 中文名称 | 工业用1,4-丁二醇 | 英文名称 | 1, 4-Butanediol for industrial use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G17 | 国际标准分类 | 71.080.60 | 字数估计 | 9,989 | 发布日期 | 2009-12-15 | 实施日期 | 2010-07-01 | 引用标准 | GB/T 325.1; GB/T 3143; GB/T 6283; GB/T 6678; GB/T 6680; GB/T 6682-2008; GB/T 8170; GB/T 9722-2006 | 起草单位 |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分会(SAC/TC 63/SC 2)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15号(总第155号) | 提出机构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1, 4一丁二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用1, 4一丁二醉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
GB/T 24768-2009: 工业用1,4-丁二醇
GB/T 24768-2009 英文名称: 1,4-Butanediol for industrial use
ICS 71.080.60
G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4768-2009
工业用1,4-丁二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分会(SAC/TC63/SC2)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四川天华富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东营胜利中亚化工有限公司、新疆美克化
工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蓝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自瑾、张建平、梁小元、杨玉梅、马秀东、贾亚丽、徐良辉、杜海燕。
GB/T 24768-2009
工业用1,4-丁二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1,4-丁二醇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用1,4-丁二醇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化学式:C4H10O2
相对分子质量:90.15(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25.1 包装容器 钢桶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B/T 3143 液体化学产品颜色测定法(Hazen单位---铂-钴色号)
GB/T 6283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ISO 760-1978,NEQ)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ISO 3696:1987,MOD)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722-2006 化学试剂 气相色谱法通则
3 要求
3.1 外观:无色透明液体,无可见杂质。
3.2 工业用1,4-丁二醇应符合表1所示的技术要求。
4 试验方法
4.1 警示
试验方法规定的一些试验过程可能导致危险情况,操作者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
4.2 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符合GB/T 6682-2008中规定的三级水。
4.3 外观
取适量实验室样品于比色管中,在自然光下目视观察。
4.4 1,4-丁二醇含量的测定
4.4.1 方法提要
在选定的色谱操作条件下,使样品汽化后经色谱柱分离,用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检测,校正面
积归一化法定量。
4.4.2 试剂
4.4.2.1 氮气:体积分数大于99.999%。
4.4.2.2 氢气:体积分数大于99.999%。
4.4.2.3 空气:经活性炭、蓝色硅胶和5A分子筛净化、干燥。
4.4.2.4 甲醇:色谱纯。
4.4.2.5 四氢呋喃:色谱纯。
4.4.2.6 γ-丁内酯:色谱纯。
4.4.2.7 琥珀酸二甲酯:色谱纯。
4.4.2.8 1,4-戊二醇:色谱纯。
4.2.2.9 2-甲基-1,4-丁二醇:色谱纯。
4.4.2.10 1,6-己二醇:色谱纯。
4.4.2.11 正丁醇:色谱纯。
4.4.2.12 2-甲基-四氢呋喃:色谱纯。
4.4.2.13 3-羟基-四氢呋喃:色谱纯。
4.4.2.14 二甲苯:色谱纯。
4.4.2.15 1,4-丁二醇:质量分数不小于99.8%。
4.4.3 仪器
4.4.3.1 气相色谱仪:配有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整机灵敏度和稳定性应符合GB/T 9722-2006
中有关规定。
4.4.3.2 数据处理系统:色谱数据处理机或色谱工作站。
4.4.3.3 进样器:10μL微量注射器或自动进样器。
4.4.4 色谱分析条件
本标准推荐的色谱柱和色谱操作条件见表2。典型色谱图及各组分保留时间见附录A。其他能达
到同等分离程度的色谱柱及色谱操作条件也可使用。
4.4.5 分析步骤
4.4.5.1 校正因子的测定
4.4.5.1.1 标准溶液的配制
用称量法配制1,4-丁二醇加欲测杂质的标准溶液,各组分的称量精确至0.0001g,组分含量的质
量分数计算精确至0.001%。所配制的标准溶液中杂质含量应与待测试样相近。
4.4.5.1.2 相对校正因子的测定
根据仪器说明书,调节仪器至表2所示的操作条件,将未加欲测杂质的1,4-丁二醇和配制的标准溶
液依次注入气相色谱仪,各平行测定3次,取3次测定的峰面积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依据所得的
试样中未知组分或得不到标准物质的组分的相对校正因子取值为1。
4.4.5.1.3 相对校正因子的计算
4.5 水分的测定
按GB/T 6283的规定进行测定。
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报告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003%。
4.6 色度的测定
按GB/T 3143的规定进行测定。
5 检验规则
5.1 第3章要求中外观和表1规定的所有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出厂检验应逐批进行。
5.2 工业用1,4-丁二醇以一贮槽或槽车(船)的量为一批,或以同等质量的产品为一批。
5.3 工业用1,4-丁二醇的采样按GB/T 6678、GB/T 6680中的规定进行。采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采
样量不少于400mL,分装在两个清洁、干燥的玻璃瓶中,密封。贴上标签,注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
称、批号或生产日期、取样日期、取样地点、取样人姓名等,一瓶供检验用,一瓶备查。
5.4 工业用1,4-丁二醇应由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每批出厂产品都
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和厂址、产品名称、产品等级、
生产日期或批号、净含量和本标准编号等。
5.5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 8170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
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单元中采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
要求,则整批产品应作不合格处理。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工业用1,4-丁二醇的包装容器上应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称和地址、
生产批号或日期、净含量、合格证明、产品标准号等,并随运输工具携带安全技术说明书。
6.2 包装
工业用1,4-丁二醇应采用符合GB/T 325.1要求的钢桶或专用槽车(船)包装。钢桶包装的每桶净
含量200kg,或在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下,根据用户要求包装。工业用1,4-丁二醇遇空气易吸潮,应充
入干燥氮气密封。
6.3 运输
工业用1,4-丁二醇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槽车(船)装产品应保
持温度不低于20℃,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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