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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37154-2018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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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7154-2018 英文版 145 GB/T 37154-2018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整车氢气排放测试方法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37154-2018 (GB/T37154-2018)
中文名称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整车氢气排放测试方法
英文名称 Fuel cell electric vehicles -- Test methods of hydrogen emission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T10
国际标准分类 43.060.01
字数估计 10,155
发布日期 2018-12-28
实施日期 2019-07-01
起草单位 同济大学、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浙江大学、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化研究院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
提出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37154-2018 Fuel cell electric vehicles--Test methods of hydrogen emission ICS 43.060.01 T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整车氢气排放测试方法 2018-12-28发布 2019-07-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同济大学、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浙江大学、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 心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永平、兰昊、赵静炜、郝冬、任纪良、侯明、季明干、郑津洋、周 、何云堂、 缪文泉、周毅、王益群、吴东来、裴冯来。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整车氢气排放测试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整车氢气排放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压缩氢的(M类、N类)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以下简称为“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352.5-2013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 GB/T 19754-2015 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GB/T 24548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术语 ISO/T S14687-2 氢燃料 产品规范 第2部分:道路车辆用质子交换膜(PEM)燃料电池的应用 3 术语和定义 GB/T 2454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试验设备、仪器 4.1 所用底盘测功机及其测试准确度应符合GB 18352.5-2013的相关规定。 4.2 底盘测功机的调整按照GB 18352.5-2013附录C中附件CB、附件CC及附件CD的规定进行,直 到满足标准要求。 4.3 试验用仪表准确度要求见表1。 表1 试验用仪表准确度要求 名称 单位 准确度 备注 电压表 V ≤0.5%FS FS:满量程 电流表 A ≤0.5%FS FS:满量程 温度计 K ±1 - 湿度计 - ±3% - 氢气流量计 g/s ≤1% 按照相对误差计 氢气浓度检测仪 - ±0.2% - 5 车辆状态要求 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应满足以下要求: ---保持车辆出厂时的外形结构和技术参数; ---除测试必需的设备和车辆日常操纵部件外,应关闭车上的照明装置及用电的辅助装置; ---机械运动零部件润滑油的黏度和轮胎压力(车辆满载状态)应符合车辆制造厂的规定; ---根据车辆制造厂说明书的要求对传动系统和轮胎进行磨合; ---车辆应使用符合ISO/T S14687-2要求的商用燃料。 6 试验方法 6.1 怠速热机状态氢气排放 6.1.1 试验车辆的准备 在试验之前,按照制造商规定的程序,启动燃料电池发动机,使其运行在一定功率,使燃料电池发动 机本身温度处于制造商规定的范围内,然后关闭燃料电池发动机。 6.1.2 试验过程 按照制造商的规定,启动燃料电池发动机,使其保持在怠速状态,完成一次排气吹扫过程后保持 1min,然后按照制造商规定的程序停机。 6.1.3 测量氢气排放相对体积浓度 氢气排放相对体积浓度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测量: a) 从燃料电池发动机启动开始进行氢气排放相对体积浓度测量,直至燃料电池发动机完全停机; b) 测量点位置:距离排气口外100mm,且在排气口几何中心线延长线上。 6.1.4 试验要求 试验过程满足以下要求: a) 试验进行一次; b) 连续记录氢气排放相对体积浓度值的时间历程曲线,采样频率不低于5Hz。 6.2 循环工况下热机状态氢气排放 6.2.1 试验车辆准备 在试验正式开始之前,试验车辆放置在带有负荷和惯量模拟的底盘测功机上,并按照一定的速度运 行,使燃料电池发动机的工作温度达到制造商规定的热机状态温度,然后停车关闭燃料电池发动机。 6.2.2 试验过程 试验过程满足以下要求: a) M1 类和 N1 类及总质量不超过3.5t的 M2 类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试验车辆载荷按照 GB 18352.5-2013的相关规定加载。按照制造商规定的程序启动车辆,遵照GB 18352.5- 2013附件CA规定的循环工况(包括市区运转循环和市郊运转循环)进行试验,试验过程中车 辆速度偏差应该符合GB 18352.5-2013的规定;总质量超过3.5t的 M2 类、M3 类、N2 类、N3 类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试验车辆载荷按照GB/T 19754-2015的相关规定加载。按照制造商 规定的程序起动车辆,遵照GB/T 19754-2015附录B规定的中国典型城市公交循环工况进 行试验,试验过程中车辆速度偏差应该符合GB/T 19754-2015的规定。 b) 从整车启动开始采样,循环结束,立刻关闭燃料电池发动机,燃料电池发动机完全停机后采样 结束。 6.2.3 试验数据测量和结果 试验数据测量和结果处理满足以下要求: a) 记录燃料电池堆的电流(I)、电压(U)、氢气流量(进气流量mH2)等时间历程曲线,氢气质量流 量计的准确度满足表1的要求。 b) 按照附录A计算氢气的排放量。 c) 试验应重复三次,试验最终结果应取三次的平均值,采样频率不低于5Hz。 d) 每次试验前,车辆的动力电池SOC状态要保持一致。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氢气排放计算方法 A.1 燃料电池堆实际氢气消耗量 如果氢气质量流量计以流量单位记录结果,则燃料电池堆在某段时间内的实测氢气消耗量按式(A.1) 计算: MH2=∫ T2 T1 mH2·dt (A.1) 式中: MH2---燃料电池堆实测氢气消耗量,单位为克(g); mH2---燃料电池堆实测氢气流量,单位为克每秒(g/s); T1 ---起始时间,单位为秒(s); T2 ---结束时间,单位为秒(s)。 A.2 燃料电池堆理论氢气消耗量 燃料电池堆在某段时间内的理论氢气消耗量按式(A.2)计算: MH2_theo=∫ T2 T1 mH2_theo·dt (A.2) 式中: MH2_theo---燃料电池堆理论氢气消耗量,单位为克(g); mH2_theo---燃料电池堆理论氢气流量,单位为克每秒(g/s); T1 ---起始时间,单位为秒(s); T2 ---结束时间,单位为秒(s)。 理论氢气流量按法拉第公式计算[见式(A.3)]: mH2_theo=(m×I×N)/(n×F) (A.3) 式中: mH2_theo---燃料电池堆理论氢气流量,单位为克每秒(g/s); m ---氢气摩尔质量,2.016g/mol; I ---燃料电池堆电流,单位为安(A); N ---燃料电池堆单电池片数; n ---每个氢分子释放的电子数,2; F ---法拉第常数,96485C/mol。 A.3 燃料电池堆氢气排放量 燃料电池堆在某段时间内排放的氢气按式(A.4)计算: MH2_emission=MH2-MH2_theo (A.4) 式中: MH2_emission---燃料电池堆的氢气排放量,单位为克(g); MH2 ---燃料电池堆实测氢气消耗量,单位为克(g); MH2_theo ---燃料电池堆理论氢气消耗量,单位为克(g)。 A.4 燃料电池堆氢气排放率 燃料电池堆在某段时间内的氢气排放率按式(A.5)计算 bH2_emission=3600·MH2_emission/Qs (A.5) 式中: bH2_emission ---燃料电池堆的氢气排放率,单位为克每千瓦时[g/(kW·h)]; MH2_emission--......
英文版: GB/T 37154-2018  
相关标准:GB/T 28957.1-2023  GB/T 34593-2017  
英文版PDF现货: GB/T 37154-2018  GB/T 3715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