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 | GB/T 7247.1-2024 (GB/T7247.1-2024) | 中文名称 | 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设备分类和要求 | 英文名称 | Safety of laser products - Part 1: Equipment classification and requirement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L51 | 国际标准分类 | 31.260 | 字数估计 | 102,141 | 发布日期 | 2024-09-29 | 实施日期 | 2025-04-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7247.1-2012 | 起草单位 | 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北京工业大学、西南技术物理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北京泰瑞特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之江实验室、上海禾赛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医学科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 | 归口单位 | 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4) | 提出机构 |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7247.1-2024: 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设备分类和要求
ICS 31.260
CCSL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7247.1-2012
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设备分类和要求
(IEC 60825-1:2014,IDT)
2024-09-29发布
2025-04-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Ⅴ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和定义 2
4 分类原则 14
4.1 分类概述 14
4.2 分类职责 14
4.3 分类规则 14
4.4 设计为传统照明的激光产品 18
5 可达发射水平的确定和产品分类 18
5.1 检测 18
5.2 激光辐射的测量 19
5.3 激光产品类别的确定 20
5.4 测量评估条件 28
6 工程防护要求 32
6.1 一般要求和变更 32
6.2 防护罩 32
6.3 挡板和安全联锁 33
6.4 遥控联锁连接器 34
6.5 人工复位 34
6.6 钥匙控制器 34
6.7 激光辐射发射警告 34
6.8 光束终止器或衰减器 34
6.9 控制器 35
6.10 光学观察器 35
6.11 扫描安全装置 35
6.12 1C类激光产品的安全防护 35
6.13 “进入”通道 35
6.14 环境条件 35
6.15 其他危害防护 36
6.16 功率限制电路 36
7 标记 36
7.1 一般要求 36
7.2 1类和1M类 38
7.3 1C类 39
7.4 2类和2M类 39
7.5 3R类 40
7.6 3B类 40
7.7 4类 41
7.8 窗口标记 41
7.9 辐射输出和标准说明 42
7.10 挡板标记 42
7.11 不可见激光辐射警告 43
7.12 可见光激光辐射警告 43
7.13 皮肤或眼睛前部区域存在潜在危害的警告 43
8 其他资料性要求 43
8.1 向用户提供的资料 43
8.2 销售和维修信息 44
9 专用激光产品的其他要求 45
9.1 IEC 60825系列标准的其他部分 45
9.2 医用激光产品 45
9.3 激光加工机 45
9.4 电动玩具 45
9.5 消费电子产品 45
附录A(资料性) 最大允许照射量 46
A.1 概述 46
A.2 限制孔径 51
A.3 重复脉冲激光器或调制激光器 52
A.4 测量条件 53
A.5 扩展光源激光器 53
附录B(资料性) 计算示例 55
B.1 本附录中的示例所用的符号 55
B.2 激光产品的分类---简介 55
B.3 示例 60
附录C(资料性) 类别及其潜在危害的说明 64
C.1 概述 64
C.2 类别描述 64
C.3 分类方法的限制条件 67
C.4 参考文献 68
附录D(资料性) 生物物理学原理 69
D.1 眼睛的解剖结构 69
D.2 激光辐射对生物组织的作用 70
D.3 MPEs和辐照度平均 74
D.4 参考文献 75
附录E(资料性) 用辐亮度表示 MPEs和AELs 76
E.1 背景 76
E.2 辐亮度值 76
E.3 基本原理 77
附录F(资料性) 汇总表 79
附录G(资料性) IEC 60825相关部分一览表 82
附录NA(资料性) IEC 60825相关部分的解释 84
NA.1 解释表1 84
NA.2 解释表2 88
参考文献 9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 7247《激光产品的安全》的第1部分。GB/T 7247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设备分类和要求;
---第2部分:光纤通信系统(OFCS)的安全;
---第3部分:激光显示与表演指南;
---第4部分:激光防护屏;
---第5部分:生产者关于GB/T 7247.1的检查清单;
---第9部分:非相干光辐射最大允许照射量;
---第13部分:激光产品的分类测量;
---第14部分:用户指南。
本文件代替GB 7247.1-2012《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与GB 7247.1-2012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真空超紫外波长、激光辐射造成的暂时性视力障碍、设计用于传统照明的激光产品等适
用性的规定(见第1章);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α最小值、防护围封(见2012年版的3.5和3.65);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对向角、1C类激光产品、接触模式、人眼安全(见3.6、3.19、3.27和3.37);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的内容:表观光源对向角、表观光源、光束直径、光束发散角、3R和3B类激
光产品、4类激光产品、演示类激光产品、嵌入式激光产品、发射持续时间、扩展源观察、失效保
护安全联锁、光束内视、激光危害区、最大对向角、最大允许照射量、防护罩(见3.7、3.10、3.13、
3.14、3.23、3.24、3.30、3.32、3.33、3.36、3.39、3.42、3.47、3.57、3.59和3.68,2012年版的3.7、
3.10、3.13、3.14、3.22、3.23、3.28、3.30、3.33、3.34、3.36、3.39、3.44、3.54、3.56和3.66);
---将分类变为分类规则并更改内容(见第4章,2012年版的第8章);
---将确定可达发射水平变为可达发射水平的确定和产品分类,并更改内容(见第5章,2012年版
的第9章);
---将要求变为工程防护要求并更改内容(见第6章,2012年版的第4章);
---更改了标记内容(见第7章,2012年版的第5章);
---更改了用户资料的内容(见第8章,2012年版的第6章)。
本文件等同采用IEC 60825-1:2014《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设备分类和要求》。
本文件做了下列最小限度的编辑性改动:
---纳入了IEC 60825-1:2014/ISH1:2017与IEC 60825-1:2014/ISH2:2017的解释内容,作为资
料性附录NA“IEC 60825相关部分的解释”。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北京工业大学、西南技术物理研究所、中国电子
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北京泰瑞特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军事科学
院军事医学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之江实验室、上海禾赛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医学科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爱平、陈虹、叶大华、戚燕、高宏伟、邓玉强、杨在富、刘云柱、曾丽霞、周小庄、
杜堃、李敏、麻云凤、杨学博、乔波、孟颖、杨桦、蒲江波、程旺、廖利芬、冯建国、李婷。
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7247-1987、GB 7247-1995;
---GB 7247.1-2001、GB 7247.1-2012。
引 言
GB/T 7247拟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1部分:设备分类和要求。由于激光束的波长、能量及脉冲特性所涉及的范围广,在使用
时,潜在危害的程度差别很大,不能简单地用统一的安全限值将激光产品分类。本文件旨在对
激光器和激光产品光辐射危害程度的分类体系进行评估,确定控制措施。
---第2部分:光纤通信系统(OFCS)的安全。基于在合理的可预见的故障条件[如光缆断裂、光
纤连接器松脱(断开)等]下,以可接触光辐射的程度来划分等级。旨在以其延伸封闭的传输特
性,来指定可达位置出现的相应危险级别,以确定同等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3部分:激光显示与表演指南。对在剧场投影和舞台表演等类似场所使用的3B和4类激
光产品,在激光运行中任何可能发生的超过对人眼和皮肤产生生物效应和危害的最大允许照
射量(MPE)给出了分析,旨在明确现场设计、安装、操作和表演人员的职责及风险管控和评
估,以降低风险。
---第4部分:激光防护屏。旨在规定用来围封激光加工机工作区域的永久性和临时性(如检修
维护期间)激光防护屏,以及专用激光防护屏的技术要求,以避免加工区域周围的人员受到激
光辐射的危害。
---第5部分:生产者关于 GB/T 7247.1的检查清单。旨在提供一个参考性的检查程序,用来确
认产品是否符合GB/T 7247.1对设备的分类和要求,增强GB/T 7247.1使用中的可执行性和
可操作性。
---第8部分:激光对人体安全的使用指南。旨在指导如何将激光安全使用纳入医疗激光实
践,建立安全程序、预防措施和使用人员控制措施,加强对所有参与激光使用的人员建立系统
安全框架体系和培训的必要性。
---第9部分:非相干光辐射最大允许照射量。旨在给出180nm~3000nm 的人造光源照射人
眼和皮肤时,控制光辐射照射量的 MPE限值。
---第12部分:用于信息传输的自由空间光通信系统(FSOCSs)的安全。旨在给出180nm~
1mm波长范围内,点对点或点对多点自由空间光学数据传输的激光产品和系统的制造指
南,以及安全使用要求,以保护人们免受FSOCSs产生的潜在危险的光辐射。
---第13部分:激光产品的分类测量。旨在依据 GB/T 7247.1给出激光输出能量的发射水平的
测量和分析方法,给出激光产品的分类指南。
---第14部分:用户指南。对用户使用超过1类和2类的激光产品提出了要求,旨在帮助激光产
品用户及其制造商了解安全管理总则、识别可能产生的危害、评估潜在危险的危害性、建立和
给予适当的控制措施。
---第17部分:高光功率光纤通信系统使用无源光学元件和光缆的安全。旨在对在光纤通信系
统中运行的3B类以上的高光功率,给出对应热效应、光机效应和相关效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规
定,以防范给连接器等带来其他的安全问题。
---第18部分:传输系统指南。旨在规定导光系统的布置、安装和使用要求,包括自由空间激光
传输和光纤传输,保护人员免受激光辐射危害而实施的防护措施,以及风险评估方法。
---第19部分:移动平台激光产品。旨在对搭载于移动平台的激光产品,依据平台运动情况给出
与速度相关的最近可达位置(VCPHA)用于评估激光危害,以在确保安全性的基础上避免过
于严格地评估激光危害,并给出了应用此条件的注意事项。
---第20部分:有意照射眼面部产品的激光辐射安全要求。旨在考虑直接照射面部或眼部区域
的消费类1类激光产品(如面部或视网膜/虹膜识别、AR/VR/MR眼镜/耳机等)可能出现的
失效模式,采用以关注安全为重点的FMEA方法,提供了基于风险分析的要求,以减少在产品
预期使用寿命期间随时可能发生故障情况下,对眼面部造成潜在伤害的风险。
---第21部分:自动发射控制(AEC)。旨在对解决制造商将自动发射控制(AEC)纳入其激光产
品中,以便在无防护的条件下,减少光辐射危害的同时生产性能更好的产品。本部分为AEC
的性能要求以及可用于确定危害分类,并验证其是否按预期运行的方法提供更好的指导。
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设备分类和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波长为180nm~1mm的激光产品的激光辐射的安全。
在真空超紫外环境中,激光辐射波长小于180nm(在真空超紫外波段内)的激光产品不包括在本文
件中,因为激光束通常被密封在真空环境中,其潜在的激光辐射的危害已经最小。
激光产品可以是附带或不附带独立电源的单一激光器,也可以是装配了一个或多个激光器的复杂
的光学、电气或机械系统。激光产品一般用于物理和光学现象的演示、材料加工、数据读出及存储、信息
传输及显示,等等。这些系统已应用于工业、商业、娱乐、研究、教育、医学和消费产品上。
出售给其他制造厂商用作系统部件的激光产品可以不符合本文件,因为最终产品本身将要符合本
文件。然而,如果激光产品中的激光系统在与终端产品分离后仍是可运转设备,那么,则被移除的激光
系统需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注1:能运转的激光系统不需要为其运行准备工具。
如果制造商根据第4章和第5章,证明其激光产品在所有工作、维护、检修和故障条件下,其可达发
射水平均不超过1类激光产品的可达发射极限,则可以免除本文件最低要求外的其他要求。这类激光
产品被认为是“免除类激光产品”。
注2:上面提到的“免除”是为了保证具备固有安全的激光产品免除第6、第7、第8、第9章的要求。
除了因激光辐射照射产生的潜在危害外,激光设备也可引起其他相关危害,如电击、化学品危害和
过高或过低的温度。激光辐射可能会造成暂时性视力障碍,如眩目和眩光。这种影响依赖于任务和环
境照明水平,并且超出了本文件的范围。本文件的分类和其他要求仅针对激光辐射对眼睛和皮肤的危
害。其他危害并不包括在本文件的范围内。
本文件阐述最低要求。符合本文件可能还不足以达到所要求的产品安全水平。激光产品也需符合
其他相关产品安全标准相应的性能和试验要求。
注3:其他标准可能包含另外的要求。例如,3B类或4类激光产品不适合作为消费产品使用。
如果激光系统构成设备的一部分,则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