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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7734-2015 (GB/T7734-2015) | 中文名称 | 复合钢板超声检测方法 | 英文名称 | Method for ultrasonic testing of clad steel plate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H26 | 国际标准分类 | 77.040.20 | 字数估计 | 11,188 | 发布日期 | 2015-12-10 | 实施日期 | 2016-11-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7734-2004 | 引用标准 | GB/T 2970-2016; JB/T 10061 | 起草单位 | 钢铁研究总院 | 归口单位 | 全国钢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5年第38号 | 提出机构 |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钢板超声检测方法的一般要求、检测方法、对比试祥、检测设备及其调试、未结合部分的评定和分级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基板厚度4mm以上的轧制复合钢板和爆炸焊接复合钢板复合面的结合质量的检测。其他规格的复合钢板的超声检测也可参照本标准。 |
GB/T 7734-2015
复合钢板超声检测方法
Method for ultrasonic testing of clad steel plate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钢板超声检测方法的一般要求、检测方法、对比试样、检测设备及其调试、未结合部分的评定和分级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基板厚度4mm以上的轧制复合钢板和爆炸焊接复合钢板复合面的结合质量的检
测。其他规格的复合钢板的超声检测也可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70-2016 厚钢板超声检测方法
JB/T 10061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
3 一般要求
3.1 被检板材表面应平整、光滑、厚度均匀,不应有液滴、油污、腐蚀和其他污物。
3.2 被检板材的内部组织不应在检测时产生影响检测的干扰回波。
3.3 检测场地应避开强光、强磁场、强振动、腐蚀性气体、严重粉尘等影响超声波探伤仪稳定性或检测人员可靠观察的因素。
3.4 从事板材超声检测人员应持有由认证机构颁发的超声探伤专业1级及其以上资格证书,签发检测报告者应获得由认证机构颁发的超声探伤专业2级及其以上资格证书。
4 检测方法
4.1 用单晶片或双晶片探头纵波脉冲反射法时,探头在基板或复板一侧按50mm间距、沿垂直于轧制方向移动扫查(如图1所示),也可采用100%扫查。使用双晶片直探头,扫查时隔声层应与扫查方向垂直。
4.2 耦合方式可采用水浸法(包括局部水浸)或接触法,应选用耦合效果好、且无损于复合钢板表面的耦合剂。
5 对比试样
5.1 材料
对比试样应选用与被检复合钢板的规格、材质、表面状态及声学性能相同或相似(声学衰减差别应在±25%以内)的复合钢板制备。
5.2 对比试样的尺寸和形状(图2)
a) 从复板一侧检测用A型对比试样 b) 从基板一侧检测用B型对比试样
6 检测设备及其调试
6.1 检测设备
6.1.1 检测设备由探伤仪、探头和其他必要的辅助装置组成。
6.1.2 探伤仪:探伤仪技术性能应符合JB/T 10061的规定。
6.1.3 探头:可根据情况选用单晶片直探头或双晶片直探头。双晶片直探头的性能应符合GB/T 2970-2016附录A要求。
6.2 检测条件
6.2.1 检测时间
轧制复合钢板的检测一般在制成复合钢板时进行;爆炸焊接复合钢板可在复合成形时初检,最终检
测应在热处理、校平、剪切或切割后进行。
6.2.2 检测面
检测面一般为原制造面。原制造面应整洁不影响检测结果。
6.2.3 检测面的选择
根据复合钢板的声阻抗、表面状态及形状决定从复板一侧或从基板一侧进行检测,但当复板厚度在3mm 及其以下时,必须从复板一侧进行检测。
6.3 探伤仪的调试
6.3.1 检测灵敏度的确定和调整
检测灵敏度的确定以对比试样为准。检测灵敏度及探头频率、直径的选择如表3所示。
注:Bg是对比试样或复合钢板完全结合部分的第一次底波高度。
在记录时,应先将对比试样的完全结合部分的Bg调整到满刻度的80%,然后再让探头对准人工缺
陷部分。
从复板一侧检测时,找出第一次底波B1 最小高度的位置,记录此时B1 的高度Ba[图3a)]。
6.3.2 操作的校正
按6.3.1调整检测灵敏度以后,对复合钢板的完全结合部分进行检测,如果发现Bg 相差10%以上
时,应及时校正检测灵敏度,使Bg为80%。
6.4 扫查速度
手工操作时,扫查速度应不大于200mm/s。如果使用具有自动报警功能的仪器进行水浸或局部
水浸检测时,不受此限制。
7 未结合部分的评定和分级
7.1 未结合部分的定义
7.1.1 从复板一侧检测时,有缺陷回波的多次反射,且第一次底面回波高度低于A型对比试样底面回
波Ba时,该部分即未结合部分。
7.1.2 从基板一侧检测时,若缺陷回波高度(或F/B 的值)高于B型对比试样人工缺陷回波高度(或
Fb/Bb的值),该部分即为未结合部分。
7.2 未结合区域的测定法
7.2.1 从复板一侧检测时,采用全波消失法确定缺陷的界限,未结合部分的宽度和长度应以探头内侧算起。
7.2.2 从基板一侧检测时,采用半波高度法确定缺陷的界限,未结合部分的长度和宽度应以探头中心算起。
7.3 未结合缺陷的等级分类
未结合缺陷的等级分类按表4。
7.4 判废和边部要求
复合钢板的判废标准按相应的技术标准执行,边部50mm及坡口线(由供需双方在合同或技术协
议中确定具体位置)两侧各25mm进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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