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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JGJ 18-2012 (JGJ18-2012) | 中文名称 |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附条文说明) |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welding and acceptance of reinforcing steel bars | 行业 | 建筑行业标准 | 中标分类 | J33 | 国际标准分类 | 25.160.10 | 字数估计 | 119,197 | 旧标准 (被替代) | JGJ 18-2003 | 引用标准 | GB/T 700; GB/T 1591; GB/T 3863; GB/T 5117; GB/T 5118; GB 6819; GB/T 8110; GB 9052.1; GB 11174; JGJ/T 27; HG/T 2537 | 起草单位 | 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 归口单位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标准依据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24号; | 范围 | 本规程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焊接施工及质量检验与验收。 |
JGJ 18-2012: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不含条文说明)
JGJ 18-2012 英文名称: Specification for welding and acceptance of reinforcing steel bars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GJ 18-2012
备案号J 253-2012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1总 则
1.0.1为在钢筋焊接施工中采用合理的焊接工艺,统一质量验收标准,做到施工安全,确保质量,技术先进,节材节能,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焊接施工及质量检验与验收。
1.0.3钢筋的焊接施工及其质量检验与验收,除应按本规程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4.1.4钢筋焊接施工之前,应清除钢筋、钢板焊接部位以及钢筋与电极接触处表面上的锈斑、油污、杂物等;钢筋端部当有弯折、扭曲时,应予以矫直或切除。
4.1.5 带肋钢筋进行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和气压焊时,应将纵肋对纵肋安放和焊接。
4.1.6焊剂应存放在干燥的库房内,若受潮时,在使用前应经250℃~350℃烘焙2h。使用中回收的焊剂应清除熔渣和杂物,并应与新焊剂混合均匀后使用。
4.1.7两根同牌号、不同直径的钢筋可进行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或气压焊。闪光对焊时钢筋径差不得超过4mm,电渣压力焊或气压焊时,钢筋径差不得超过7mm。焊接工艺参数可在大、小直径钢筋焊接工艺参数之间偏大选用,两根钢筋的轴线应在同一直线上,轴线偏移的允许值应按较小直径钢筋计算;对接头强度的要求,应按较小直径钢筋计算。
4.1.8 两根同直径、不同牌号的钢筋可进行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或气压焊,其钢筋牌号应在本规程表4.1.1规定的范围内。焊条、焊丝和焊接工艺参数应按较高牌号钢筋选用,对接头强度的要求应按较低牌号钢筋强度计算。
4.1.9进行电阻点焊、闪光对焊、埋弧压力焊、埋弧螺柱焊时,应随时观察电源电压的波动情况;当电源电压下降大于5%、小于8%时,应采取提高焊接变压器级数等措施;当大于或等于8%时,不得进行焊接。
4.1.10在环境温度低于一5℃条件下施焊时,焊接工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闪光对焊时,宜采用预热闪光焊或闪光—预热闪光焊;可增加调伸长度,采用较低变压器级数,增加预热次数和间歇时间。
2 电弧焊时,宜增大焊接电流,降低焊接速度。电弧帮条
焊或搭接焊时,第一层焊缝应从中间引弧,向两端施焊;以后各层控温施焊,层间温度应控制在150℃~350℃之间。多层施焊于6mm;
3 需要预热时,宜采用电阻预热法。预热留量应为1mm~
2mm,预热次数应为1次~4次;每次预热时间应为1.5s~2s,间歇时间应为3s~4s;
4 顶锻留量应为3mm~7mm,并应随钢筋直径的增大和钢筋牌号的提高而增加。其中,有电顶锻留量约占1/3,无电顶锻
留量约占2/3,焊接时必须控制得当。焊接HRB500钢筋时,顶锻留量宜稍微增大,以确保焊接质量。
4.3.5 当HRBF335钢筋、HRBF400钢筋、HRBF500钢筋或RRB400W钢筋进行闪光对焊时,与热轧钢筋比较,应减小调伸长度,提高焊接变压器级数,缩短加热时间,快速顶锻,形成快热快冷条件,使热影响区长度控制在钢筋直径的60%范围之内。
4.3.6 变压器级数应根据钢筋牌号、直径、焊机容量以及焊接工艺方法等具体情况选择。
4.3.7 HRB500、HRBF500钢筋焊接时,应采用预热闪光焊或闪光—预热闪光焊工艺。当接头拉伸试验结果,发生脆性断裂或弯曲试验不能达到规定要求时,尚应在焊机上进行焊后热处理。
4.3.8在闪光对焊生产中,当出现异常现象或焊接缺陷时,应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消除。
4.4 箍筋闪光对焊
4.4.1 箍筋闪光对焊的焊点位置宜设在箍筋受力较小一边的中部。不等边的多边形柱箍筋对焊点位置宜设在两个边上的中部。
4.4.2箍筋下料长度应预留焊接总留量(△),其中包括烧化留
量(A)、预热留量(B)和顶锻留量(C)。
4.5 钢筋电弧焊
4.5.1钢筋电弧焊时,可采用焊条电弧焊或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电弧焊两种工艺方法。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电弧焊设备应由焊接电源、送丝系统、焊枪、供气系统、控制电路5部分组成。
4.5.2钢筋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电弧焊时,应根据焊机性能、焊接接头形状、焊接位置等条件选用下列焊接工艺参数:
1 焊接电流;
2 极性;
3 电弧电压(弧长);
4焊接速度;
5 焊丝伸出长度(干伸长);
6焊枪角度;
7焊接位置;
8焊丝直径。
4.5.3钢筋电弧焊应包括帮条焊、搭接焊、坡口焊、窄间隙焊和熔槽帮条焊5种接头形式。焊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钢筋牌号、直径、接头形式和焊接位置,选择焊接材料,确定焊接工艺和焊接参数;
2焊接时,引弧应在垫板、帮条或形成焊缝的部位进行,不得烧伤主筋;
3 焊接地线与钢筋应接触良好;
4焊接过程中应及时清渣,焊缝表面应光滑,焊缝余高应平缓过渡,弧坑应填满。
4.5.4 帮条焊时,宜采用双面焊(图4.5.4a);当不能进行双面焊时,可采用单面焊(图4.5.4b),帮条长度应符合表4.5.4的规定。当帮条牌号与主筋相同时,帮条直径可与主筋相同或小一个规格;当帮条直径与主筋相同时,帮条牌号可与主筋相同或低一个牌号等级。
4.6.7在焊接生产中焊工应进行自检,当发现偏心、弯折、烧伤等焊接缺陷时,应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消除。
4.7钢筋气压焊
4.7.1气压焊可用于钢筋在垂直位置、水平位置或倾斜位置的对接焊接。
4.7.2气压焊按加热温度和工艺方法的不同,可分为固态气压焊和熔态气压焊两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备等情况选择采用。
4.7.3气压焊按加热火焰所用燃料气体的不同,可分为氧乙炔气压焊和氧液化石油气气压焊两种。氧液化石油气火焰的加热温度稍低,施工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选用。
4.7.4气压焊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气装置应包括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减压器及胶管等;溶解乙炔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出口处应安装干式回火防止器;
2焊接夹具应能夹紧钢筋,当钢筋承受最大的轴向压力时,钢筋与夹头之间不得产生相对滑移;应便于钢筋的安装定位,并在施焊过程中保持刚度;动夹头应与定夹头同心,并且当不同直径钢筋焊接时,亦应保持同心;动夹头的位移应大于或等于现场最大直径钢筋焊接时所需要的压缩长度;
3采用半自动钢筋固态气压焊或半自动钢筋熔态气压焊时,应增加电动加压装置、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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