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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QB/T 4556-2023 (QB/T4556-2023) | 中文名称 | 雪地靴 | 英文名称 | (Snow boots) | 行业 | 轻工行业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Y78 | 国际标准分类 | 61.060 | 字数估计 | 11,124 | 发布日期 | 2023-07-28 | 实施日期 | 2024-02-01 | 发布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雪地靴的标识、感官质量、物理机械性能、异味、安全性、售后质量判定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合格判定、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存的内容,并给出了便于技术规定的产品分类。本文件适用于日常穿用的雪地靴的生产、检验和销售。注:其他具有保暖功能的鞋类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可参考执行本文件。 |
QB/T 4556-2023: 雪地靴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轻 工 行 业 标 准
代替 QB/T 4556-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对QB/T 4556-2013《雪地靴》的修订,与QB/T 4556-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
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范围(见第 1 章,2013 年版的第 1章);
b) 删除了雪地靴按帮面材料的分类(见 2013 年版的 4.1);
c) 删除了鞋用材料的要求(2013 年版的 5.1.3);
d) 更改了“感官质量”要求(见 5.2,2013 年版的 5.2);
e) 更改了“剥离强度”要求(见 5.3.1,2013 年版的 5.3.1);
f) 更改了“耐折性能”要求(见 5.3.2,2013 年版的 5.3.2);
g) 增加了“鞋底低温耐折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5.3.5 和 7.6);
h) 更改了“衬里和内垫耐摩擦色牢度”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5.3.6 和 7.7,2013 年版的 5.3.5
和 7.6);
i) 删除了“限量物质”要求和相关试验方法(见 2013 年版的 5.4、7.10 和 7.11);
j) 增加了“安全性”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5.5 和 7.12);
k) 更改了“耐磨性能”试验方法(见 7.4,2013 年版 7.4);
l) 更改了“防寒性能”试验方法(见 7.8,2013 年版的 7.7);
m) 删除了检验项目(见 2013 年版的 8.1);
n) 更改了判定方法(见第 8 章,2013 年版的 8.2)。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0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焦作隆丰皮草企业有限公司、中国皮革制鞋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检验检测认证
集团有限公司、际华三五一四制革制鞋有限公司、镇江市丹徒区高桥镇裘皮鞋业行业商会、中轻检验认
证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猛、邵立军、曹太全、郭永刚、孙家珏、王鹏、汤海涛、陶桂传、段献勇。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3 年首次发布为 QB/T 4556-2013;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雪地靴的标识、感官质量、物理机械性能、异味、安全性、售后质量判定等要求,描
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合格判定、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存的内容,并给出了便于技术规定
的产品分类。
本文件适用于日常穿用的雪地靴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注:其他具有保暖功能的鞋类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可参考执行本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5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
GB/T 2703 鞋类 术语
GB/T 3903.1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耐折性能
GB/T 3903.2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耐磨性能
GB/T 3903.3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剥离强度
GB/T 3903.5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感官质量
GB/T 3903.6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防滑性能
GB/T 4841.3 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 2/1、1/3、1/6、1/12、1/25
GB/T 21284-2015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保温性
GB 30585 童鞋安全技术规范
HG/T 2876-2009 橡塑鞋微孔材料压缩变形试验方法
QB/T 1187 鞋类 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QB/T 2224-2012 鞋类 帮面低温耐折性能要求
QB/T 2673 鞋类产品标识
QB/T 4886-2015 鞋类 鞋底低温耐折性能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27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产品分类
按穿用对象分为以下3类:
--婴幼儿雪地靴;
--儿童雪地靴;
--其他雪地靴(除婴幼儿雪地靴、儿童雪地靴以外的雪地靴)。
5 要求
5.1 标识
标识应符合QB/T 2673的要求。
5.2 感官质量
感官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其中序号1~5项和严重缺陷项为主要项目,其余为次要项目。
5.3 物理机械性能(婴幼儿雪地靴不测)
5.3.1 剥离强度
5.3.1.1 缝制、粘缝雪地靴和鞋底前端测试部位厚度超过 25 mm 等不能有效测试剥离强度的款式不测
剥离强度。
5.3.1.2 剥离强度不应小于 45 N/cm,试验中若材料撕裂而胶粘层未开,剥离强度不应小于 30 N/cm。
5.3.2 耐折性能
折后帮面不应出现裂面、分层及其它破损;折后底墙与帮面结合处、帮底结合处、鞋底开胶≤10.0
mm;折后鞋底出现裂纹不应超过3处且单个裂纹长度≤5.0 mm;鞋底不应出现涂色脱落。
5.3.3 耐磨性能
磨痕长度不应大于15.0 mm。
5.3.4 帮面材料低温耐折性能
帮面材料低温耐折性能应符合QB/T 2224-2012合格品要求。
5.3.5 鞋底低温耐折性能
鞋底低温耐折性能应符合QB/T 4886-2015合格品要求。
5.3.6 衬里和内垫耐摩擦色牢度
沾色不应小于2-3级(深色的毛皮和深色的人造毛不应小于2级)。
5.3.7 防寒性能
在30 min内,鞋内腔的温度降低不应大于10 ℃。
5.3.8 防滑性能
湿态动摩擦系数不应小于0.30。
5.3.9 微孔底压缩变形
单一密度的单层微孔底压缩变形不应大于30%。
5.4 异味
婴幼儿雪地靴和儿童雪地靴异味等级不应大于2级。
5.5 安全性
的规定。
6 售后质量判定
售后质量判定见附录A。
7 试验方法
7.1 感官质量
按GB/T 3903.5进行检验。
7.2 剥离强度
按GB/T 3903.3进行检验,刀口宽度(10±0.2)mm。在试验时测前尖或后跟部位。当前尖、后跟部
位无法进行剥离时,改测鞋侧面,如都无法检测时,不做此项目。
7.3 耐折性能
按GB/T 3903.1进行检验,不割口,连续屈挠4万次。
7.4 耐磨性能
按GB/T 3903.2进行检验。测试儿童雪地靴发泡材料外底耐磨性能时,不打磨表面致密层,若平整
处不满足试验要求时,不进行测试。
7.5 帮面材料低温耐折性能
按QB/T 2224-2012进行检验。若试样面积不满足取样要求,可取同批次材料进行检验。
7.6 鞋底低温耐折性能
按QB/T 4886-2015进行检验。
7.7 衬里和内垫耐摩擦色牢度
7.7.1 取衬里和内垫材料作为试样。如果没有衬里,帮面和脚的接触面作为衬里进行试验。若试样面
积不满足取样要求,可取同批次材料进行检验。
次。灰色样卡应符合 GB/T 251 中规定。
7.8 防寒性能
按GB/T 21284-2015进行冷隔绝性试验,同双鞋左右脚测试结果分别表示。
7.9 防滑性能
按GB/T 3903.6进行检验,介质选三级水,介面选择陶瓷砖,测试模式选择水平模式,结果取试样
的湿态动摩擦系数,以同双鞋左右脚的较低值作为最后结果。
7.10 微孔底压缩变形
按HG/T 2876-2009进行检验。
7.11 异味
7.11.1 试验设备
鞋号200及以下时,试验用直径为240 mm的干燥器;鞋号大于200时,试验用干燥器直径为300 mm。
7.11.2 试验环境
试验应在气体自由散发的、清洁无异常气味的环境中操作,调节的空间尽可能理想。
7.11.3 评判人员
至少3名且为单数。评判人员应是经过一定训练和考核的专业人员,应无嗅觉缺陷。吸烟者、用重
香味化妆品者及酒后人员等不适合作为评判人员。
7.11.4 试样数量
试样数量为1双。
7.11.5 试验步骤
7.11.5.1 清洗并干燥干燥器,使之无味。在干燥器盖的边缘均匀涂抹凡士林。
7.11.5.2 分别将每只鞋放入干燥器中,盖上盖子轻微转动使凡士林均匀成膜,在室温下放置(24±0.5)
h。
7.11.5.3 在进行异味判别时,将盖子移开 20 mm 距离的开口,评判人员应把头贴近测试容器(距离约
为 15 cm),然后用手扇动,慢慢嗅闻干燥器中的气体,时间不应超过 5 s。
7.11.5.4 另外 1只鞋重复 7.11.5.3 的步骤。两次试验间隔为 5 min。
7.11.5.5 试验结果判定:每只鞋的异味等级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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