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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QC/T 1129-2019 (QC/T1129-2019) | 中文名称 | 特种车辆后部防撞吸能装置 | 英文名称 | (Anti-collision energy absorption device at the rear of special vehicles) | 行业 | 汽车行业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T20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40 | 字数估计 | 13,115 | 发布日期 | 2019 | 实施日期 | 2020-04-01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车辆后部防撞吸能装置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危险货物运输车、专项作业车后部的防撞吸能装置。安装于其他车辆后部的防撞吸能装置可参照执行。 |
QC/T 1129-2019: 特种车辆后部防撞吸能装置
QC/T 1129-2019 英文名称: Rear protection and energy absorption device for particular class vehicle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特种车辆后部防撞吸能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车辆后部防撞吸能装置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危险货物运输车、专项作业车后部的防撞吸能装置。安装于其他车辆后部
的防撞吸能装置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89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 2408 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
08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 门567 汽车及挂车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要求
GB 20072 乘用车后碰撞燃油系统安全要求
QCIT 1067.1 汽车电线束和电气设备用连接器 第 l 部分:定义、试验方法和一般性能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质量要求
安装了特种车辆后部防撞吸能装置的车辆,其满载质量应不超过车辆说明书所标明的最大设计
总质量。
4.1.2 灯具要求
4.1.2.1特种车辆后部防撞吸能装置应安装转向灯、后位灯、制动灯、后雾灯、反射器等,
灯具 的数量和种类原则上应与原车保持一致,特殊情况需要新增灯具时,安装灯具的数量、
安装位置、 灯具的配光性能及灯具的光色应符合 GB4785 的相关规定。
4.1.2.2 特种车辆后部防撞吸能装置使用的电线束和电气设备用连接器等应符合 QCIT 1067.1 的
相关规定。
4.1.3 外观要求
特种车辆后部防撞吸能装置的外表面应光滑,螺钉或铆钉的头部凸出该表面的高度应不大于10
mm; 后部防撞吸能装置端部应倒圆,圆角半径应不小于2.5 mm。
4.2.1 特种车辆后部防撞吸能装置可以设计成具有不同的安装位置,此时,应具有可靠的方法以
保证其安装后在安装位置上不会随意移动。当调整其安装位置时需要施加的力应不超过400N。
4.2.2 在车辆空载状态下,安装了特种车辆后部防撞吸能装置的车辆,其特种车辆后部防撞吸能
装置的下边缘离地高度不大于500mm。对于常压罐式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装了特种车
辆后部防撞吸能装置后,罐体后封头及其上的管路和管路附件外端面与后部防撞吸能装置的 f 面
在车辆长度方向垂直投影的距离应不小于150mm; 其他类型车辆安装要求应符合 GB 11567的 相 关规定。
4.2.3 安装特种车辆后部防撞吸能装置后,车辆最大总长度应符合GB1589 中的车辆外廓尺寸要求。
4.2.4 特种车辆后部防撞吸能装置的宽度应不大于车辆后轴两侧车轮最外端之间的距离(不包括
轮胎的变形量),如果安装了特种车辆后部防撞吸能装置的车辆有两个以上的后轴,应以最宽的后 轴为准。
4.3 技术要求
4.3.1 特种车辆后部防撞吸能装置的非金属材料的阻燃性应符合 GB/T 2408 中垂直燃烧级别的 V-1
级别要求。
4.3.2 按照 5.2 进行试验,特种车辆后部防撞吸能装置在碰撞过程中的吸能量应不小于 12QkJc
碰撞过程中吸收的能量按式 (1)计算:
4.3.3 按照 5.2 进行试验,移动壁障的最大减速度应不大于 40g(g 为重力加速度,取值为 9.8m/s2)c
4.3.4 按照 5.2 进行试验,特种车辆后部防撞吸能装置不应整体脱落c
5 试验方法
5.1 材料燃烧特性试验
按照 GB/T 2408 中的垂直燃烧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5.2 碰撞试验
5.2.1 试验条件及试验准备
5.2.1.1 试验场地应足够大,以容纳试验用道路、固定壁障和试验所需的技术设备。在固定壁障
前至少 Sm 的道路应水平、平坦和光滑。
5.2.1.2 移动壁障的总质量、长度、宽度、下边缘离地高度等参数应符合 GB 20072 的相关规定c
5.2.1.3固定壁障由钢筋混凝土制成,前端宽度不小于3m, 高度不小于1.5m。壁障厚度应保证其
质量不小于7×10'kg 。壁障前表面应铅垂,其法线与车辆直线行驶方向成0°夹角,壁障前表面应具
有适当的结构以便安装试件。
5.2.1.4 特种车辆后部防撞吸能装置应牢固可靠地安装在固定壁障上,试验过程中安装点可产生
相对移动,但整体不能脱落。特种车辆后部防撞吸能装置的被撞击平面与撞击方向垂直,装置下边
缘距水平地面高度应能使移动壁障前端碰撞表面在高度上刚好完全覆盖特种车辆后部防撞吸能装
置的被撞击平面。
5.2.2 碰撞试验的实施
5.2.2.1 移动壁障在碰撞瞬间不应再承受任何附加转向或驱动装置的作用。
5.2.2.2 移动壁障到达特种车辆后部防撞吸能装置路线的过程中,在横向的任一方向偏离理论轨
迹均不得超过150mm。
5.2.2.3 在碰撞瞬间,移动壁障的速度应为绍了58 km/h。如果试验在更高的速度下进行,并且特种
车辆后部防撞吸能装置满足要求,也认为试验合格。
5.2.3 测量项目
5.2.3.1 在移动壁障与特种车辆后部防撞吸能装置接触碰撞前 Im 范围内,测量移动壁障的运动速度。
5.2.3.2 在移动壁障的重心位置上安装2个加速度传感器用以采集X 向加速度,数据采集应符合 GB 11567
中有关数据采集的规定。
5.2.3.3 用不低于1000幅/s 的高速摄像机从正侧面拍摄碰撞过程,由图像分析测量碰撞后移动壁 障的反弹车速。
反弹车速的测量以移动壁障与后部防撞吸能装置的分离时刻为初始位置,测量反弹 到约0.2m 位置时的平均速度。
如移动壁障与后部防撞吸能装置未分离,或反弹距离小于0.2m, 反 弹速度记为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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