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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25036-2010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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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5036-2010 英文版 85 GB 25036-2010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布面童胶鞋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25036-2010 (GB25036-2010)
中文名称 布面童胶鞋
英文名称 Children canvas rubber footwear (shoes)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Y78
国际标准分类 61.060
字数估计 12,124
发布日期 2010-09-02
实施日期 2011-07-01
引用标准 GB/T 528-1998; GB/T 531-1999; GB/T 532-1997; GB/T 1689-1998; GB/T 2912.1-1998; GB/T 2941-2006; GB/T 3293.1; GB/T 3293; GB 6675-2003; GB/T 7573-2002; GB/T 17592-2006; GB/T 17593.1-2006; GB/T 17593.2-2007; GB/T 17593.4-2006; GB/T 18414.1-2006; GB/T 18414.2-2006; GB/T 24153
采用标准 JIS S5002-1995, NEQ; EN 14602-2004, NEQ; 2002/231/EC, NEQ; 2008/63/EC, NEQ
起草单位 上海回力鞋业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青岛环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兄妹猫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贝顺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温州正益橡胶有限公司、河南日新服饰鞋业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 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胶鞋分技术委员会(SAC/TC 35/SC 9)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0年第4号(总第159号)
提出机构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鞋号在245以下, 鞋帮取材于各种织物, 适合儿童穿用的胶底鞋或其他弹性体为底的鞋。

GB 25036-2010 Children canvas rubber footwear (shoes) ICS 61.060 Y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布 面 童 胶 鞋 2010-09-02发布 2011-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5.2(不含pH限量值)、5.3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与JISS5002:1995《布面胶鞋》、EN14602:2004《鞋类 评估生态指标的试验方法》 2008/63/EC《关于延长2002/231/EC、2002/255/EC、2002/272/EC、2002/371/EC、2003/200/EC 和 2003/287/EC等特定产品的欧盟环保标志的环保标准的有效性的修正决议》(amendingDecisions 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胶鞋分技术委员会(SAC/TC35/SC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回力鞋业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青岛环球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兄妹猫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贝顺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温州正益橡胶有限公司、河 南日新服饰鞋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燕红、徐德佳、马庆华、章若红、孙旭、沈丽珠、庄立新、彭新元、屈杨。 布 面 童 胶 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布面童胶鞋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 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鞋号在245以下,鞋帮取材于各种织物,适合儿童穿用的胶底鞋或其他弹性体为底 的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28-1998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eqvISO 37:1994) GB/T 531-1999 橡胶袖珍硬度计压入硬度试验方法(idtISO 7619:1986) GB/T 532-1997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与织物粘合强度的测定(idtISO 36:1993) GB/T 1689-1998 硫化橡胶耐磨性能的测定(用阿克隆磨耗机) GB/T 2912.1-1998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eqvISO/ FDIS14184-1:1997) GB/T 2941-2006 橡胶物理试验方法试样制备和调节通用程序(ISO 23529:2004,IDT) GB/T 3293.1 鞋号(GB/T 3293.1-1998,idtISO 9407:1991) GB/T 3293 中国鞋楦系列 GB 6675-2003 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ISO 8124-1:2000,ISO 8124-2,MOD) GB/T 7573-2002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ISO 3071:1980,MOD) GB/T 17592-2006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 17593.1-2006 纺织品 重金属的测定 第1部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593.2-2007 纺织品 重金属的测定 第2部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GB/T 17593.4-2006 纺织品 重金属的测定 第4部分:砷、汞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 GB/T 18414.1-2006 纺织品 含氯苯酚的测定 第1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18414.2-2006 纺织品 含氯苯酚的测定 第2部分:气相色谱法 GB/T 24153-2009 橡胶及弹性体材料 N-亚硝基胺的测定 HG/T 2198-1991 硫化橡胶物理试验方法的一般要求 HG/T 2403 胶鞋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QB/T 2882-2007 鞋类 帮面、衬里和内垫试验方法 摩擦色牢度(ISO 17700:2004,IDT)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供14周岁以下儿童(通常鞋号不大于245)穿用的,以鞋帮取材于各种织物,胶底鞋或其他弹性体 为底的鞋。 3.2 布面婴幼儿胶鞋 infants’canvasrubberfootwear 供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通常鞋号不大于170)穿用的,以鞋帮取材于各种织物,胶底鞋 或其他弹性体为底的鞋。 3.3 底板厚度 basethickness 外底扣除花纹后最薄的基本厚度。 4 分类 产品按穿用对象分为两类: ---A类:布面婴幼儿胶鞋; ---B类:除布面婴幼儿胶鞋以外的布面童胶鞋。 5 要求 5.1 鞋号、型号 产品的鞋号、型号、鞋楦尺寸及鞋号分档按GB/T 3293.1和GB/T 3293规定执行。出口产品的鞋 号、型号可由产、需双方协商选定。 5.2 健康安全性能 健康安全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健康安全性能要求 检验部位 项目 单位 限量值 A类 B类 鞋面、鞋里和内底鞋 (纺织材料、合成革、 人造革) pH值 游离甲醛 ≤ 可萃取的重金属 铅(Pb) ≤ 镉(Cd) ≤ 砷(As) ≤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a,b 含氯酚 五氯苯酚b(PCP) 2,3,5,6-四 氯 苯 酚b (TeCP) mg/kg mg/kg mg/kg 4.0~9.0 75 150 1.0 0.1 1.0 不应使用 不应检出 不应检出 胶制部件 N-亚硝基胺b,c mg/kg 不应检出 鞋里和内底摩擦色牢度d(沾色) ≥ 级 3 2~3 a 在还原条件下,染料中不允许分解出的致癌芳香胺清单见附录A。 b 合格限量值:芳香胺为30mg/kg,五氯苯酚(PCP)和2,3,5,6-四氯苯酚(TeCP)为0.5mg/kg,N-亚硝基胺为 0.5mg/kg。 c 橡胶中不应检出的N-亚硝基胺清单见附录B。 d 采用QB/T 2882-2007中方法A,用人工汗液摩擦50次后用灰色样卡评沾色级数。 5.3 物理安全性能 物理安全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物理安全性能要求 检验部位 项 目 要 求 A类 B类 鞋面、鞋里和内底 断针检测 不应有 全鞋 可触及的锐利边缘(鞋上装饰件、鞋眼 等部件) 不应有 可触及的锐利尖端(鞋上装饰件等部件) 不应有 可拆卸或经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后 脱落的小附件 可拆卸或经可预见的 合理滥用测试后脱落 的小附件,不应完全容 入 GB 6675-2003 中 A.5.2所规定的小附 件试验器中 包装袋 鞋用塑料包装袋厚度 (开口周长≥360mm、深度和开口周 长的总和≥584mm,不包括包裹鞋的 热收缩薄膜,当打开此薄膜通常会被 破坏) 平均厚度应大于或等 于0.038mm 5.4 物理性能 物理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物理性能指标 检验部位 项 目 指 标 外 底 拉伸强度/MPa ≥7.0 拉断伸长率/% ≥320 磨耗量/cm3 ≤1.8 硬度(邵尔A型)/度 ≤70 围条与鞋帮 粘附强度/(N/mm) ≥1.6 注1:鞋号S≤125时,上述指标不做考核。 注2:围条试样宽度不符合试验条件时粘附强度不作考核。 注3:外底无法取样时,采用同配方、同工艺条件下制备试样来代替。 5.5 外底厚度 外底厚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外底厚度要求 鞋号S,鞋号分档 S≤140 S >140 外底性质 压延底 模压底 压延底 模压底 前掌着力部位最厚处厚度/mm ≥ 1.5 1.5 3.0 2.5 底板厚度/mm ≥ 1.0 1.0 1.5 1.0 后掌着力部位最厚处厚度/mm ≥ 2.0 2.0 3.5 3.0 注1:鞋号S≤125时,上述指标不做考核。 注2:前、后掌着力部位最厚处厚度包含凸起处厚度。 5.6 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外观质量要求 部件 项 目 一 等 品 合 格 品 鞋面布乱纱、跳纱 鞋前部不应有,其他部位乱纱面积80mm2 以下或跳纱长度10mm以下,限一处 乱纱面积80mm2 以下或跳纱长度10mm 以下,限二处(鞋前部限一处) 缝线跳针、断线 不应有 跳针、断线经修复后不明显影响美观 破损 不应有 只限口条布破损3mm以下,限一处,经修 复不明显影响美观 里布帮脚浆超高 高出内底不超过4mm 超过一等品规定 污迹 鞋面累计面积不超过80mm2,浅色制品不 明显影响美观 鞋面累计面积不超过400mm2,浅色制品不 明显影响美观 鞋帮不正 歪斜不超过3mm 歪斜不超过5mm 鞋眼松动 不应有 不应有 透浆 累计面积不超过200mm2,帮脚针眼透浆 不包括在此限 累计面积不超过500mm2,帮脚针眼透浆不 包括在此限 脱空 累计面积不超过300mm2,内底边缘脱空 宽度不超过3mm 累计面积不超过500mm2,内底边缘脱空宽 度不超过5mm 破损 不应有 不应有 内底 高低不平及气泡 面积不超过200mm2,高或低不超过2mm, 限二处 面积不超过400mm2,高或低不超过2mm, 限二处 砂粒、杂质、气泡 弯曲处不应有,其他部位直径不超过1mm, 高或深不超过0.5mm,限一处 弯曲处不应有,其他部位直径不超过2mm, 高或深不超过0.5mm,限二处 压合不牢 深度不超过1mm,限一处,弯曲处不应有, 鞋帮接缝处长度不超过2mm 长度不超过10mm,深度不超过2mm,限 二处,弯曲处不应有,鞋帮接缝处长度不超 过4mm 脱空 面积不超过5mm2,限一处 面积不超过20mm2,限二处 卷边 包头及围条弯曲处不应有,其他部位卷边长 度不超过3mm,限一处 包头及围条弯曲处不应有,其他部位卷边长 度不超过6mm,限一处 打褶 不应有 长度不超过5mm,限一处 粘着痕迹 面积不超过25mm2,限一处,花纹基本清晰 面积不超过100mm2,限一处,花纹基本清晰 露 浆 0mm~4mm,整齐 0mm~4mm,基本整齐 围条露底 允许露外底坡势1/2,模压底鞋露外底不超 过3mm。基本整齐 允许露外底坡势1/2,模压底鞋露外底不超 过5mm。基本整齐 砂粒、杂质、气泡 直径不超过2mm,高或深不超过0.5mm, 限二处,前掌弯曲处不应有 直径不超过2mm,高或深不超过1mm,限 二处,前掌弯曲处不应有 弹开 不应有 前掌弯曲处不应有,其他部位长度不超过 10mm,深不超过2mm 脱空 面积不超过200mm2,基本平坦,限二处 累计面积不超过500mm2,基本平坦 花纹缺胶 模压外底一处面积不超过5mm2 累积面积 不超过20mm2 模压外底一处面积不超过20mm2 累积面 积不超过60mm2 表5(续) 部件 项 目 一 等 品 合 格 品 切边气孔 直径不超过1.5mm,限三处 直径不超过2mm,限五处 粘着痕迹 面积不超过50 mm2,限一处,花纹基本 清晰 面积不超过200mm2,限一处,花纹基本 清晰 一双 鞋相 对应 色差 不低于4级 不低于4级 包头大小 相差不超过3mm 相差不超过6mm 大梗子长短 相差不超过3mm 相差不超过5mm 后跟长短 相差不超过4mm 相差不超过8mm 后帮高低 低帮鞋相差不大于3mm,高帮鞋相差不大 于5mm 低帮鞋相差不大于5mm,高帮鞋相差不大 于7mm 污渍 整鞋表面污渍轻微,不影响美观,颜色迁移 不应有 污渍累计面积500mm2 以内,浅色制品 200mm2 以内,均不明显影响美观,颜色迁 移轻微 装饰、标志 清晰、一致 基本清晰、一致 胶部件喷霜 不应有 模压外底喷霜轻微,其他部件不应有 注:上表未列入的质量缺陷,按上表类似项目处理。 6 试验方法 6.1 健康安全性能 6.1.1 pH值 纺织材料、人造革、合成革pH值的试验,按GB/T 7573-2002规定执行。 6.1.2 游离甲醛 纺织材料、人造革、合成革游离甲醛的试验,按GB/T 2912.1-1998规定执行。 6.1.3 可萃取的重金属铅(Pb)、镉(Cd)、砷(As) 纺织材料、人造革、合成革可萃取的重金属铅(Pb)、镉(Cd)的试验,按GB/T 17593.1-2006规定 执行;重金属砷(As)的试验,按GB/T 17593.4-2006规定执行。或按GB/T 17593.2-2007测定重金 属铅(Pb)、镉(Cd)、砷(As)。 6.1.4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 纺织材料、人造革、合成革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的试验,按GB/T 17592-2006规定执行。 6.1.5 五氯苯酚(PCP)、2,3,5,6-四氯苯酚(TeCP) 纺织材料、人造革、合成革五氯苯酚(PCP)、2,3,5,6-四氯苯酚(TeCP)的试验,按GB/T 18414.1- 2006或GB/T 18414.2-2006规定执行。 6.1.6 N-亚硝基胺 胶制部件的N-亚硝基胺的试验,按GB/T 24153-2009规定执行。 6.1.7 鞋里和内底摩擦色牢度 鞋里和内底摩擦色牢度的试验,按QB/T 2882-2007规定。 6.2 物理安全性能 6.2.1 断针检测,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 6.2.2 可触及锐利边缘的测试,按GB 6675-2003中的A.5.8规定的试验方法执行。 6.2.3 可触及锐利尖端的测试,按GB 6675-2003中的A.5.9规定的试验方法执行。 6.2.4 可拆卸或经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后脱落的小附件的测试,按GB 6675-2003中的A.5.2(小 零件测试)规定的试验方法执行(其中应先行对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小附件进行扭力测试和拉力测试,小 附件扭力测试,按 GB 6675-2003中的 A.5.24.5规定的试验方法执行;小附件拉力测试,按 GB 6675-2003中的A.5.24.6规定的试验方法执行)。 6.2.5 鞋用塑料包装袋厚度的检测,按GB 6675-2003中的A.5.10规定执行。 6.3 物理性能 6.3.1 试验条件 按照GB/T 2941-2006、HG/T 2198-1991规定执行。试样试验前放置时间不应少于6h,成品取 片应顺外底方向裁取。 6.3.2 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试验 按照GB/T 528-1998规定执行。试样形状规定为1型哑铃状。当试样厚度未达到测试方法标准 时,按试样实际厚度试验。 6.3.3 磨耗试验 按照GB/T 1689-1998规定执行。应保证磨面为外底着地面,试片长度不够时,应顺外底方向搭 接。当试样厚度未达到测试方法标准时,按试样实际厚度试验。 6.3.4 硬度试验 按照GB/T 531-1999规定执行。 6.3.5 粘附强度试验 按照GB/T 532-1997规定执行。试样的切取在鞋的两腮各取一个试片,有效宽度为(10.0±0.2)mm, 有效长度≥80mm。 6.3.6 外底厚度测定 从样鞋上剥取外底,切除外底的边缘部分,剥离外底上的其他粘附物,以获取外底,沿鞋底纵向中心 轴线解剖,用游标卡尺分别测量前掌着力部位最厚处、后掌着力部位最厚处以及底板处的厚度,每个部 位测取三次,取三个数据的中位数作为测定值。 使用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相应部位的厚度,如图1所示,但是,带芯孔(抠空部)的外底 应是扣除芯孔后的实际厚度。 图1 外底厚度的测定 7 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出厂检验 7.1.1 检查批和批量:按照HG/T 2403中有关规定执行。 7.1.2 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质量、物理性能、外底厚度。 7.1.3 物理性能检验规则、外底厚度检验规则、外观质量检验规则按HG/T 2403规定执行 7.2 型式检验 7.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合同中有条款规定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2.2 型式检验项目为:健康安全性能和物理安全性能、出厂检验项目。 7.2.3 健康安全性能的合格判定,在每检查批中,随机抽取满足试验所需的最低数量的成鞋做健康安 全性能试验。在成鞋上取样无法满足试验要求时,可用制作该鞋相同部位相同批次的材料进行试验。 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该批鞋不合格。 7.2.4 物理安全性能的合格判定,每检查批中,任意抽取三双鞋进行试验,如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 定,则该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 7.3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按照HG/T 2403规定执行。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还原条件下染料中不允许分解出的芳香胺清单 A.1 第一类:对人体有致癌性的芳香胺,见表A.1。 表A.1 第一类:对人体有致癌性的芳香胺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化学文摘编号 4-氨基联苯 4-aminodiphenyl 92-67-1 联苯胺 benzidine 92-87-5 4-氯-邻甲苯胺 4-chloro-o-toluidine 95-69-2 2-萘胺 2-naphthylamine 91-59-8 A.2 第二类:对动物有致癌性,对人体可能有致癌性的芳香胺,见表A.2。 表A.2 第二类:对动物有致癌性,对人体可能有致癌性的芳香胺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化学文摘编号 邻氨基偶氮甲苯 o-aminoazotoluene 97-56-3 2-氨基-4-硝基甲苯 2-amino-4-nitrotoluene 99-55-8 对氯苯胺 p-chloroaniline 106-47-8 2,4-二氨基苯甲醚 2,4-diaminoanisole 615-05-4 3,3′-二氯联苯胺 3,3′-dichlorobenzidine 91-94-1 3,3′-二甲氧基联苯胺 3,3′-dimethoxybenzidine 119-90-4 3,3′-二甲基联苯胺 3,3′-dimethylbenzidine 119-93-7 对甲酚定 p-cresidine 120-71-8 4,4′-亚甲基-二-(2-氯苯胺) 4,4′-methylene-bis-(2-chloroaniline) 101-14-4 4,4′-氧化二苯胺 4,4′-oxydianiline 101-80-4 4,4′-硫代二苯胺 4,4′-thiodianiline 139-65-1 邻甲苯胺 o-toluidine 95-53-4 2,4-二氨基甲苯 2,4-diaminotoluene 95-80-7 2,4,5-三甲基苯胺 2,4,5......
英文版: GB 25036-2010  GB/T 25036-2021  
相关标准:GB/T 25036-2021  GB 25038-2024  GB 25037-2010  GB 25038-2010  
英文版PDF现货: GB/T 25036-2021  GB/T 25036-2021